0638太阳集团班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办法(试行)
为加强我院学生班干部队伍建设,规范班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增强班干部为同学服务的意识、责任心和荣誉感,提升班干部处理班级事务的能力和为广大同学服务的水平,充分发挥班干部在班级管理和服务中的基础性骨干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班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以最大化发挥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为指导,坚持品学兼优、同学认可的原则,坚持实干敢为、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公正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第二条 班干部的设置
班干部是指班委委员、团支部委员,其中班委委员指班长、副班长、学习委员、纪律委员、生活委员、卫生委员、文艺委员和体育委员,根据需要班委可增设心理委员,团支部委员指团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和宣传委员,各班的班干部数量原则上为11人,学生数量在30人以下的班级可适当减少班干部人数。
第三条 班干部的基本职责
班长协助助理和辅导员开展班级工作,传达和组织落实学校、学院有关工作安排与要求,全面了解班内情况并及时向助理及辅导员汇报,负责召集班委会议,负责拟定班级制度和规划,指导、督促和检查班委工作并及时报告工作情况等。
副班长协助班长开展工作,班长不在时代行班长之职责;负责全班各类考勤及班级档案整理工作,负责班级教室卫生、宿舍卫生等监管工作。
学习委员主要负责与任课教师就相关本班的学习事宜进行沟通、联系与落实;协助任课教师做好课堂考勤、作业收发等工作;协助班长做好学生考试成绩与综合测评统计工作;根据班级情况组织开展有关学习方面的活动;了解、分析本班同学学习状况,并及时向辅导员汇报,组织好班级学习园地等相关工作。
纪律委员具体负责班级纪律工作,做好班级学生纪律方面的量化管理,维护班级课堂教学及各项集体活动秩序和纪律,坚持原则,讲究方法,团结全班同学,预防和阻止班内恶性事件的发生,敢于同不良现象做斗争,维护班级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生活委员负责组织落实学校有关公寓管理相关规定和要求,检查并督促各宿舍各种违规行为;作为学生生活方面的代言人,主动了解和反映同学对学校食堂的意见和学习生活中的需求;协调各宿舍及宿舍内同学间的关系;负责班级班费管理等工作。
文艺委员负责组织开展各种有益的文艺活动,活跃班级气氛,丰富同学们的业余生活,组织和带领本班同学积极参加学校有关文艺方面的各种学习、培训、表演及竞赛活动。落实学校、学院组织的文艺活动要求和安排。
体育委员负责组织开展班级各种有益的体育活动,活跃班级气氛,增强全班身体素质,丰富同学们的业余生活;负责带好体育课及其他(运动会等)集体活动的集队、整队和带队工作;组织好本班同学参加运动会事宜;组织和带领本班同学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有关体育方面的各种学习、培训及竞赛活动。
卫生委员负责组织班级教室、宿舍卫生清理工作,督促组长、宿舍长搞好教室、宿舍卫生及个人卫生工作,组织开展教室、宿舍卫生检查评比;组织同学完成学校、学院安排的突击性卫生及劳动任务;做好卫生扫除记录工作并向院学生会卫生部。
心理委员负责全班心理健康知识的宣传与普及,协助辅导员和心理教师开展好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维护本班学生的心理健康,及时发现不良情况,并及时反馈;协助心理教师做好学生心理健康状况的调查,以及建立、管理班级心理档案。
团支书全面负责团支部工作,传达和落实学校、学院有关班级团支部工作的安排与要求,指导、督促和检查团支委工作并及时报告工作情况等。
组织委员主要负责做好班级团员的评议注册、组织生活、评优推优与团费收缴等工作;
宣传委员主要负责做好班级团员学习政治理论与时事政策、宣传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等;
第四条 班干部的任职条件
热爱祖国,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遵纪守法,精神面貌积极向上,日常行为规范端正。
热爱集体,团结同学,为人正派,积极上进,严于律已,甘于奉献,敢于吃苦,在同学中口碑良好、威信较高。
热爱学习,学习成绩良好,原则上要求无不及格现象,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类活动,综合测评排名在本班前50%。
热爱社会工作,乐于为集体服务,敢于与不良行为斗争,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表达能力、宣传发动能力以及团结协作意识。
第五条 班干部选拔任用期限
原则上班干部每届任期一年,每年10月份组织班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表现优秀者可连任。任期内主动辞职(主动辞职的班干部需向辅导员提交书面辞职申请,说明辞职原因,获批后方可辞职。)或被免职的班干部,可由辅导员提名产生。
第六条 班干部选拔方式
各班辅导员成立班干部选拔工作小组,原则上由辅导员、辅导员助理和团总支有关老师组成。采取全班无记名投票或民主评议与工作小组集中讨论(同时参考各任课老师的意见)相结合的方式,推选产生班委委员和团支委委员。民主评议或投票结果在到场人数超过全班人数三分之二以上有效,当选者需得到多数人认同,但不保证票高者当选。
第七条 班干部选拔任用流程
(一)本班学生均可参加班内班干部竞选,在辅导员公布班干部岗位的前提下,有意向者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申请,须明确竞选岗位,一人只能竞选一个岗位。
(二)根据提交申请情况,各班辅导员须在班内公布各岗位申请人员名单。
(三)按照班长、副班长、团支书、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学习委员、纪律委员、卫生委员、生活委员、文艺委员、体育委员、心理委员的顺序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竞职演说,演说尽量脱稿,时间为3-5分钟。
(四)竞职演说结束后,组织全体同学进行不记名投票,班干部选拔工作小组组织验票、唱票。投票结果不公开,作为班干部选拔的重要依据,不作为唯一依据。
(五)若某一职位无人竞选或只有一人竞选,班干部选拔工作小组有权调整该岗位人选,经学生本人同意,最终确定对该岗位的任命。
(六)班干部选拔工作小组根据各申请人竞职演说情况和投票结果,参考各任课老师的意见,综合考量,经过充分讨论,最终确定班干部各岗位人选,任命结果须报学院团总支审议,并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批准。党政联席会议批准后在班内宣布并公示三天,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复议申请,无异议后即可生效。
(七)班干部确定后,试用期3个月,对不能正常履行职责者,辅导员有权力即时调整岗位人员。
第八条 班干部任职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自动辞职或辅导员召集班干部会议免去其职务,在征求同学意见的基础上指定人选: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校规校纪,或受到学院以上通报批评的;
(二)任职期间学习不认真,补考科目(累计)达到或超过2门的;
(三)弄虚作假或以权谋私,在同学中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不团结、闹矛盾、搞分裂、拉帮结派或工作消极,不能顺利有效开展工作的;
(五)因自身工作过错或失误导致同学的正当权益受到侵害;
(六)从事与班干部身份不符的活动,损害集体利益或声誉的;
(七)自身道德修养低下或日常行为异常,在同学中造成不良影响的。
第九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试行,由学院团总支负责解释。
0638太阳集团
2014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