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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信息:​5月22日—24日报名!2023年莱芜技师学院公开招聘人员(人员控制总量)公告(12人)

作者: 时间:2023-05-19 点击数:

莱芜技师学院是省级文明单位,先后获得“国家级重点技工院校”、“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山东省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山东省绿色学校”等荣誉称号。 

为加强学院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办学水平,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我院人员控制总量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3年莱芜技师学院公开招聘人员(人员控制总量)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应聘初级岗位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5月16日以后出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的同意。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应聘人员应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并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必须于2023年5月16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岗位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交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书面承诺。
二、招聘岗位
莱芜技师学院拟公开招聘人员12名,执行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的相关规定。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3年莱芜技师学院公开招聘人员(人员控制总量)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5月22日9:00— 5月24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5月22日11:00—5月25日1
6:00
      报名人员登录莱芜技师学院网站(http://www.lwjsxy.com),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3年5月24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可在规定查询的时间内再改报其他岗位。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学院组织人事处联系。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5月22日11:00—5月25日16:00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5月22日11:00—5月26日16:00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缴费成功人员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莱芜技师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应聘人员还需在规定时间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具体打印时间请随时关注莱芜技师学院网站公告。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初审通过后,请于2023年5月26日16:00前将减免材料扫描成PDF版,统一发送至邮箱lwjsxyzzrsc@jn.shandong.cn,邮件以“考务费用减免+岗位名称+姓名+身份证号”命名,以邮箱显示接收时间为准。邮件发送成功后,务必及时致电进行确认。减免考务费认定结果以电子邮件反馈。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逾期视作放弃报考资格。减免考务费所需材料包括:①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②本人身份证及联系电话。
      报名结束后,应聘岗位报名成功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莱芜技师学院网站(http://www.lwjsxy.com)予以公布。
      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请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保持通讯畅通。
      (四)资格审查
      莱芜技师学院公开招聘人员(人员控制总量)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初定2023年6月3日,具体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考点在莱芜技师学院,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本次学院招聘笔试科目分别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学、心理学。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设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在莱芜技师学院网站(http://www.lwjsxy.com)公布。
      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按照《山东省部分人事考试成绩复核办法》(鲁人社字〔2022〕140号)办理。
      (二)面试人选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在面试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将复审所需材料原件的图片或PDF版发送至学院组织人事处邮箱(lwjsxyzzrsc@jn.shandong.cn),以邮箱显示接收时间为准。为确保应聘人员的资格复审材料按时报送,邮件发送成功后,务必及时致电0531-78852188进行确认,相关材料包括:①身份证;②经本人签字确认的《2023年莱芜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人员控制总量)报名登记表》(附件2);③《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④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⑤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⑥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对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本人申请,学校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⑦疫情防控要求的相关材料;⑧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由莱芜技师学院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审查签字确认后,留存备查。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面试人选),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面试由莱芜技师学院组织实施。面试人员携带《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参加面试。教师岗位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其他岗位采取答辩方式进行。教师岗位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及使用普通话、板书、讲解和课堂示范等方面的技能;其他岗位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从业基本素质、基本能力和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面试人选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
      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若出现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考试总成绩、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于考试结束后在莱芜技师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
      本次招聘根据考试总成绩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如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莱芜技师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莱芜技师学院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有关要求,落实相关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相关信息将及时在莱芜技师学院网站发布。
八、其他
      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公开招聘政策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31—78852188
      学院纪检监督电话:0531-76427279



                                                                    莱芜技师学院
                                                                   202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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